第一类服务对象: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外公司上海代表处,国外客户或国内公司,意欲从事进出口业务,我们可以为您代理,解决进出口渠道问题;
第二类服务对象: 有进出口经营权,但缺乏进出口专门人才的国内公司,我们可以代您操作进出口业务,为您省时、省力、省钱。
服务内容
制作单证、付汇、安排国际、国内运输。
兼营业务——自营进出口业务、批发、零售